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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9章诡书(2/2)

李耀的脑海中回着“疯狗”赫连烈豪迈的狂笑,还有黑暗星辰之间一朵冉冉绽放的光焰之

凯和余新争论的那个什么富二代班长也不知是学生会主席了吧?真是好老的写法,好生的冲突,简直是没有矛盾也要生生创造矛盾!”

但是,无论往前面几章翻,还是往后面几章扫,从赫连烈第一次场开始,作者都压儿没有提到过“疯狗”两个字。

这些什么鬼网络绝对不能再看了,都看幻觉和幻听还有神经衰弱了,就连看书件也脆删掉吧,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毫无意义的东西,没错,就这么办,把它删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删掉,他发誓!

不知为什么,李耀对书里的赫连烈这个人印象非常刻,他是全书登场的第一个反派,就算是小喽啰级别,李耀也不至于把人家的外号记错。

真奇怪,这样的“疯狗”赫连烈,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半儿愤怒,反而令他的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涩,隐隐生内疚和钦佩之意。

李耀重重“没错,就是如此,这样一来,所有的怪事都解释得通了!”

没错,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连烈“疯狗”赫连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连烈发生矛盾冲突之后,咒骂对方的词汇则是“王八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作者一直不惜笔墨想要描述赫连烈是如何嚣张、冷漠和霸,用这方式来增加“修真李耀”反击时的快——虽然受限于文笔,作者的描写并不算成功,但无论如何都没有把赫连烈糟蹋成“疯狗”的地步。

“我刚才说什么?”

“我明白了。”

总之,不知怎么说,觉还是怪怪的。

今晚争取早儿睡觉,明天一大早就起来,绝对不能再赖在床上堕落了,一定要脱胎换骨,重新人,去图书馆准备论文,再去搜集招聘会的信息,总之,他要振作,要上,要风华正茂,要朝气蓬

第一次登场时,作者用的称谓是“赤霄二中第一手”赫连烈。

当然了,无论“疯狗赫连烈”还是“修真李耀”都是书里的人,是家胡编来的,和他没有半钱的关系,所以人家也并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么。

没有,完全没有。

网络又不是科学论文,没必要看得太仔细,像赵凯这样的资好者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几百万字的大,几年大学下来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网络都不算多,李耀虽然没他这么夸张,但看过上百本也是有的,随便翻翻的更是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看过就算了,书名,作者,人和情节都忘了个一二净,有时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来“哎呀,这本书原来看过”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他有些不敢相信“我说‘疯狗’赫连烈?没错,我是这么说的,赫连烈的外号是叫‘疯狗’没错,我不会记错!”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几十章里面,赫连烈都是一个在上的贵公形象,有自己的风度和教养,本没把主角放在里,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么可能在主角面前穷凶极恶,如同疯狗一般的形象?

这句话说完,他再次愣住。

他起誓,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无聊,无聊到要撞墙要楼,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了!

嗯,那什么,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重新人了,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不过分吧?

李耀攥着手机琢磨了半天,终于琢磨一个貌似合理的结论“其实这本我以前看过,很可能是蜻蜓地扫了几下,对书里的一些人和情节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过书名和作者什么的早就忘记掉了,今天重看一遍,这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现来。”

“原来这本书我是看过的,怪不得大分情节都这么熟。”

“李耀,去吃屎吧!”

这章的名字叫“丁铃铛”

别说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为这样一个人,取“疯狗”这样一个不不类的外号吧?

可是,李耀看着作者对“贵公赫连烈”的描写,脑海中浮现来的分明一张失去一切、困兽犹斗、凶神恶煞、刀疤纵横、满脸狰狞的面孔,真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又重新接上的疯狗。

“我有病啊!”李耀打了个冷战,放下手机,给了自己一掌“别人让我去吃屎,我还‘内疚和钦佩’?我不是这么犯贱吧,我心理变态啊?”

既然看过,似乎就更没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费时间了。

李耀这样想着,再次亮屏幕,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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