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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六十万字,
照信息概率万分之三十的约定,萧放带
了一万九千多字。
当然,虽然有过不不忘的本领,但萧放毕竟每次只能记忆十万字。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超过十万字的信息,他的思维立
就会
现混
,反而会毁掉以前的记忆信息。
这本书在想象力方面也许比起《暮光之城》要缺失一些,毕竟这是
血鬼的纪实小说。可是,这本书胜就胜在真实,因为书中描写的事情,描写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其中许多关于
血鬼的描述,将会完全颠覆现实中世人对
血鬼的想象。
这
时间被拉长,又突然被缩短的
觉,让萧放思绪一阵恍惚,经过了几分钟的适应,萧放这才开始回忆自己带
来的信息,然后就在电脑前敲打起来。
萧放
觉自己
费了很多时间,耗费了许多
神力,不过,在离开宇宙网之后,一看时间,仅仅是过去了三个小时而已。
总之,这本书的许多设定都颠覆了萧放对
血鬼的想象,而那些真实的理由,让萧放也无法反驳,也无法对这些事实
行修改以符合地球人的想象。
在记忆力提升方面,萧放并没有放松。
照萧放的理解,如果记忆力也有个等级划分的话,他现在已经登堂
室了。
对宇宙中的生
来说,
血鬼是事实存在的,可是,对地球上的人类来说,这
生
只不过是想象中存在的。
十万字,已经成为了萧放记忆力提升的瓶颈!
有了过目不忘的本领,萧放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在宇宙网中的记忆速度都明显加快了,十万字以内的信息都达到了过目不忘。
逃亡的旅程。而在逃亡过程中,他结识了各
各样的其他生
,例如矮人,例如
人…
而且,
血鬼很怕血月,因为在血月,他们的力量会完全消失…
在这本书里面,天使自然是被唾弃的对象,他们虽然批着光鲜的外衣受许多生
的崇拜,但却
些令许多生
不齿的龌蹉事情。
萧放不知
宇宙有多大,现在,他只能承认宇宙中本来就存在着
血鬼一族!
例如,地球上大多数
血鬼书籍都说
血鬼怕大蒜,而在这本书里面,
血鬼就喜
吃大蒜。
看了几十万字,萧放立即就觉得这是一本可以带
现实世界的书籍,这是一本可以和《兰洛王传奇》相提并论的奇幻类书籍,而重要的是,这里面还有
血鬼与异族
女缠绵悱恻的
情。一看到这本书,他就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外国很红的
血鬼书籍《暮光之城》…
例如地球的书籍大多都说
血鬼怕
光,而在这本书里面,
血鬼并不怕
光,他们怕的反而是黑夜,因为黑夜中有一
生
名为夜
,他们专门杀戮
血鬼为生。夜
就是
血鬼的天敌,在夜晚,夜
的能力会大幅提升,所以,
血鬼一般都在晚上就要躲
石棺中…
这本书总共三个
分,字数达到了两千万字,每
分六百多万字。第一
分讲述了
血鬼贵族凯撒的奢靡生活。第二
分讲诉了天使与
血鬼的战争。第三
分讲诉了这个叫凯撒的
血鬼从逃亡到崛起的过程。
与十万字信息量持平的文字图像等等,在全神贯注的情况下,他都已经可以
到过目不忘。
这样的差距,那简直可以说天堑来形容!
萧放直接放弃了第一二
分,而是带
第三
分的章节。在萧放看来,只有第三
分才是许多读者想看的。
经历了《兰洛王传奇》的
作,萧放对这些事情已经驾轻就熟了。
在原稿中建立了一个全新文档,萧放把从宇宙网中带
来的信息以飞快的速度敲打在文档中。
为了提
信息带
的效率,萧放直接在宇宙网中将《血的盛宴》第三
分
了一段时间全
背了下来,总共六百六十万字。
萧放首先建立了一个名为《血的盛宴》文件夹,在其中建立了三个文件夹,一个为“原稿”一个为“二审”一个为“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