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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战蚤(3/3)

倒。

──接近这“花”如果要付出任何代价,他都是心甘情愿的。

余华月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难怪那么多高手也死在孙青霞的剑下了,他们大概也受不住这一朵“剑花”的诱惑吧?

余华月当然不想死。

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连他贫穷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

那时,他才不过四岁。

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

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

──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

那时,他才八岁。

到他十三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持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更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

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

──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

他仍然活着。

不死。

他不肯死。

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嵯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礼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

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

他不想死。

他一向都不爱美。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

为了这一点,他不惜“毁容”在自己脸上装上了许多“竹签”又嵌镶了一个类近咸蛋壳的事物,都是为了在对敌时可以求存、求胜,乃至让自己更舒舒服服的活下去。

他甚至扬言:自己喜欢的是丑,而不是美。

因为但凡“美”的事物,都不长久。

花如是,女子如是,连家庭也如是…

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

──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

──娶老婆作什么?不如见到有美丽动人的女子,奸而杀之可也,又何必娶来养在身边,一怕她偷人,二怕她报仇,三怕她这不喜来那不顺,那多烦!

所以他决定终身不成家。

他只愿当强盗。

──只要当了强盗,他所作所为,就一切都可不必负责任了。

这就是他的想法。

这只是他的想法,但他的杀法,都在这十字枪的枪尖上!

他本要一枪就搠死孙青霞。──他原早就知道,如果跟前这人真的是孙青霞,可不易斗,决没那么容易将之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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