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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来就是解决掉“士林官邸”这已是蒋家在台北市的最后象征,陈
扁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三日宣布,三个月后市府从“总统府”收回士林官邸,同时要在这里举办大型飙舞活动。他要利用单纯的年轻人,用飙舞来践踏蒋家,来发
他心中对蒋家的恨。
陈
扁对郝柏村和李登辉的“恨”、“
”分野,表
无遗。
陈
扁的恨还恨到独
的新闻自由权。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间,陈
扁
调郝柏村住宅有占用台北士林复兴桥拓宽用地,约三十多坪,是“大特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刻
理,全力执行。而台北市新工
也表示,其占用
路用地
分已完成土地征收,并于一九九六年度办理地上
补偿。
有趣的是,蒋纬国的公
蒋孝刚事后把土地分成三份,一份自己保留,两份
售后,买主竟然可以向市府请领合法的建照盖房
。其标准只凭陈
扁的
与恨而已。
新闻自由也遭殃!
问题
在,此时陈
扁和副市长陈师孟的家里,一样遭人检举都有违建,但陈
扁任由外界
烈质疑两
标准,自己人的违建说不拆就不拆,不拆就罢了,陈
扁夫人吴淑珍还数度嘲讽那些抗议她家违建的人是在“作秀”
此外,陈
扁的“恨”还发挥在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以及台北市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的
上。
相对照于陈
扁对郝柏村用地征收的急急如律令,关于李登辉“总统”重庆南路官邸后方,占用巷
达三百多坪的围墙,陈
扁不但不执行拆除,还通过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的审议,以变更地目的方式,将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废巷,由巷
用地变更为住宅区,不让市民通行,牺牲了小市民的行路权。
民又能如何?
其实,会有两
标准,只有阿扁心中的恨可以解释。
胡致中在陈
扁心中的恨也是难以消除的,他曾经“依法”数度传讯陈
扁市长,陈
扁不理他,他还发拘票准备拘提市长,
是要阿扁上法院,搞得陈
扁很不痛快。
同时,一位《联合晚报》的记者也
陈
扁还说:“李登辉再坏,也比蒋介石、蒋经国父
好些。”(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访问
国所言。)
《中央日报》是阿扁讨厌的报纸,因为常常批判他,于是,陈
扁就通令所有市府单位都不准订阅《中央日报》,也不准在这家报纸上面刊登广告。
于是,陈
扁逮到了胡致中在台北金华街宿舍家里有违建的好机会,予以报仇
恨。虽然在事前,工务局长李鸿基签报该违建并不妨害公共安全、景观与
通,且符合陈
扁宣示的三十平方米以下,可纳
分期分类暂缓拆除范围,但是在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陈
扁仍下令拆个痛快。
政府公
沦为报复工
虽然陈
扁
声声说,这些对蒋家的动作象征威权的瓦解,而实际上,陈
扁在
这些动作时,蒋家的威权早已是过
云烟。所以,陈
扁的动作不但没有象征威权的瓦解,反而是象征着一个新威权的诞生。
于是,蒋纬国的别墅在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被台北市建
拆除。“宪法”保障人民财产的权利,摧折在陈
扁的“恨”意下。事后,蒋家
行“刑事诉讼”等法律行动,陈
扁面临败诉后,还私下展开与蒋家
行和解,归还土地等动作,其中究竟动用多少市民纳税钱来赔偿蒋家,各方说法不一,但以赔偿作为秘密和解的条件,是肯定的事实。
只是,这类的案例这么多,为什么陈
扁独挑蒋家的别墅来下手,当然这跟他心中的“恨”有关。否则,国民党位于台北市中山南路旁“总统府”正对面的中央党
大楼,一样是运用执政党的特权低价取得的,陈
扁为何不撤销其土地登记,并拆掉国民党新建的大楼,反而是在忸怩作态,声言不发给执照之后,仍然力排众议,发给执照?
连曾经长期给予反对势力和民
党
的自立早、晚报,也曾因批评阿扁,遭受类似的命运。
到了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陈
扁宣布将“总统府”前的介寿路更名为“凯达格兰大
”“总统府”前广场定名为“凯达格兰广场”
其名为重视原住民,其实目的还是在怀恨“介寿”两字。
尤其,在台北市,早期类似蒋纬国购自政府土地或房屋的房地产案例,相当普遍,虽然这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
,但事后来评断,这
现象的确是有特权成分在内。